第166章 爱过
作者:狂笑   一把大狙闯大明最新章节     
    叛乱,看似只是回回族与蒙古族掀起的一场战争,却勾起了底层民众心中的贪婪。多少打家劫舍的人,根本就不是起初叛乱的暴民,他们只是惦记别人家的金银,在这一刻化身为了恶魔,趁火打劫而已。
    贪婪犹如病毒,随着空气传播。不知多少避难者的脑子里想的是,是不是别人家也无人把守?他们家那么有钱,应该藏着不少金银吧?
    一时间,肃州卫内每一条街道,每一片居民区都在发生着烧杀抢掠的故事,谁也不会追问是谁打开了地狱的大门,泯灭良心的家伙在狂欢。
    而一切的始作俑者夜隼,却是端坐在铜镜前,拿着现代的化妆品,描眉画黛。
    “这个颜色好看吗?”涂抹着999色号口红的夜隼不自信,回头问着一旁的仆从朱古力道。
    “仙人怎么样都好看!您是世间最美好的存在。”朱古力小小年纪已经学会了拍马屁。
    “切,小小年纪油腔滑调的,长大会变渣男的知道吗?”虽然如此说,但夜隼还是开心地继续涂着红唇。
    “仙人不是说过不会抛头露面的吗?为何还要精心打扮?”朱古力好奇道。
    “老大是不让我和林川接触,但并不代表不能见上一面吧?毕竟也是一起看过电影的关系,总不能太不讲形象。”夜隼说话间,脑海里浮现的都是过往和林川的记忆,只是这个时代,让记忆无法再延续而已。
    夜隼没有说的故事是,林川当初在逆鳞中,是除了队长外最招女兵喜欢的主,他总是酷酷地藏在人后,却总能圆满完成所有的训练课题。
    教官骂他是撒币,但又不得不承认他的实力。几次红蓝军大演习,这家伙都能孤身潜入红军阵营,在最恶劣的环境里藏上数日,击杀对面的总指挥官。
    可能他自己不觉得,队里的女兵总会不自觉地目光瞟向他,在独立的营房里议论纷纷。
    夜隼是所有女兵里和他交手次数最多的那个,作为参谋官的夜隼从未输给过林川,这也让林川输了赌约,不得不邀请夜隼看过一场电影。
    那是一份非常糟糕的体验,林川全程心不在焉玩手机,对夜隼没有表现出丝毫的兴趣。
    最后夜隼才从林川队友的口中得知,林川最不喜欢的就是同为队友的女人,因为一个个都太恐怖了,根本就不是正常女人。
    所以这一次,老大布置任务的时候,夜隼难以形容,那种要把林川当场干掉的冲动。
    但任务就是任务,必须遵守各种准则。夜隼是最好的战士,也是林川所说的,不是女人的女人。
    她曾经为林川织过毛衣,折过许愿星罐,却没有将这些东西送出去过。
    没办法,逆鳞的女人就是像钢铁一般坚硬,当男人没有任何表示时,她们永远都不会先一步表现出沉迷。
    “仙人,您喜欢那个叫林川的男人吗?”只有十岁的朱古力好奇问道。
    “曾经,有那么一段时间,喜欢过。”夜隼没有必要去欺骗一个孩子,承认又不会死,毕竟她正在画眼线。
    “那您还给了阿剌马牙大人那么多可怕的装备,他要是杀了那个男人,您不会心痛吗?”朱古力不愿看见仙人心痛的样子。
    “说笑了,林川狡猾过狐狸,生命力强悍过臭虫。在我那个时代就没有什么人可以干掉他,更别说这冷兵器当道的世界了。”夜隼不以为然回眸笑道。
    “林川总说自己是逆鳞里最弱小的,他和各种现代设备都不兼容,连测距仪都能让他嫌弃上半天。
    他只是喜欢用身体去感受射击的各种参数,再修正,再完成击发的过程。
    他根本就不明白,为何在逆鳞中,大家都称呼他为孤儿射手,却又都默认……其实,他就是最强的变态。
    团体总会排斥比自己更优秀的个体,我喜欢他,也会排挤他,这不冲突。”
    “仙人,既然喜欢他,为何又想他死去?”朱古力不明白。
    “你还小,所以不懂,对于女人来说,得不到,就毁掉,这是再自然不过的选择。
    我已经放下了,现在我有新的使命,决不能被儿女情长所左右,他只是一个过去式。”
    夜隼虽如此说,却花了多日的时间在集市上选了最好看的服饰,最精致的耳环。就连这个美其名曰的淡妆,都画上了足足半个时辰。
    “仙人,如果他真的被杀死了,您会心痛吗?”朱古力又是哪壶不开提哪壶道。
    “怎么可能会心痛,都说了是过去式。如果他真那么轻易地被杀掉,就不配我过去的喜欢的了。”夜隼其实并不算回答了朱古力的问题,因为在她心中,林川根本不会这么轻易死去,一分一秒,她都未曾这样想过。
    梳洗打扮完毕,夜隼站起身来,“走吧,去迎接闹剧的闭幕了。”
    同一时刻,远在玉门银号的门前,浓郁的烟雾中,一双双鲜红的瞳孔亮起,犹如野兽一般看向了紧闭的木质大门。
    “拔刀,准备迎战。”陆千秋一声吆喝,大厅之中,众多锦衣卫齐刷刷拔出腰间长刀,严阵以待。
    并没有等待多久,玉门银号的十六块木制门板被撞碎开来,举着重盾的重甲士兵率先冲入了大堂。
    他们犹如一头头野兽,马不停蹄向前狂奔。
    这是第一轮冲锋,即便要死,也必须顶住,锦衣卫虽无甲胄,却也是扑了上去。
    在明代,甲胄管辖犹如枪械一般,因为着甲士兵的战斗力,足可以硬抗四名武林高手,曾经发生过一伙着甲山贼,用区区五十人打败知府300名衙役的案例。
    足可见甲胄对于战斗力的提升是何等恐怖!
    如果可以选择,陆千秋也不愿这样去缠斗,但他依旧一马当先地冲向了领头的重甲兵。
    重甲兵举盾硬扛,陆千秋双手持刀砍劈而下,力道之大,震得那举动重甲兵单膝落地,手中盾牌被弹开来。
    用布条将手掌与刀柄捆绑在一起的陆千秋,反应更快,盾牌还在弹飞的路上,他就已经再次挥刀,砍在了面前重甲兵的肩膀之上。
    “你杀不了我!”那重甲兵仗着坚甲在身,狂妄叫嚣道。
    “我想试试。”陆千秋手中刀刃沿着重甲兵的护颈,高速回转3圈,硬生生滑开全部的扎甲皮绳,众多甲片如雨点般落下。
    最后一圈,终是抹掉了这家伙的脖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