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 农村糙汉捡来的漂亮小老婆 1
作者:七月二十三   逃不掉!漂亮小猫又被疯批抓回去最新章节     
    夏日的山林里,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洒落在地面上。
    正在低头专注于手里活计的男人身量极高,差不多有一米九。
    他穿了件耐脏的深灰色无袖背心,搭配了廉价结实的迷彩裤。
    耐磨的黑色高帮鞋踩进泥泞潮湿的松软土壤里。
    他叫凌霄。
    身姿挺拔而精壮,蜜色肌肉线条分明,在阳光下显得更加健硕。
    汗水滴落在他锋利的下巴上,勾勒出一道道清晰的线条。
    但他依然全神贯注地忙碌着制作陷阱,用来捕猎野兔。
    他弯下腰,轻巧地操纵着绳索,用树枝和叶子搭建起隐蔽的结构。
    将陷阱藏在草丛之中,放了根胡萝卜,等待着猎物的到来。
    安静到他与周围的环境融为一体,仿佛就是山林中的一部分。
    毫不突兀。
    野兔难逮又费劲,换做一般人都没这耐心。
    也就是他爹凌大志生了重病,脾气怪,非要惦记这一口肉。
    凌霄是个闷葫芦,话少,极其孝顺。
    单亲家庭的他从来没有忤逆过父亲的任何要求,更何况只是一只兔子罢了。
    十来分钟后,细微的动静响起。
    从一个不起眼的洞穴里面探出了一个头。
    它谨慎地四处张望,两只耳朵竖起,在分辨周围有没有危险。
    野兔子嗅了嗅食物的香味儿,最后慢慢挪过去,在一双锐利眼眸的注视下,中计了。
    它被陷阱死死卡住了一条腿,疯狂捣腾着“吱吱呀呀”叫。
    野兔子的耐痛能力很强,它预料到危险。
    在猎人出现前挣脱,逃跑。
    凌霄迅速窜起,如离弦的箭一般追逐受伤的野兔。
    强健的体魄和对山林的熟悉程度,让他始终没追丢,最后在半山腰这只抓到了体力耗尽的兔子。
    公的,难怪跑那么快。
    凌霄喘着粗气,将野兔丢在腰部挎着的编织袋里面。
    很牢固的材质,野兔牙齿咬不动又不至于窒息,到家还是活着的。
    看了看头顶的太阳,估摸着快要到他爹醒的时候了。
    得回去做午饭。
    凌霄随手拍掉裤子上沾了的泥巴,大步迈开。
    突然绊到了硬物,他差点儿栽进灌木丛里。
    “……擦!”
    这一片是他从小到大经常待的地方,闭着眼睛都能走回家,还是第一次出现意外。
    他脸色不虞地回头看。
    眉头倏地皱起,流露出一种复杂的表情。
    绊倒自己的不是枯木枝,可能是一个“人”,凌霄不确定。
    体形不强壮,还穿着和这个季节格格不入的棉服,材质厚实,捂得脸颊绯红。
    也不知道在这里待了多久,才被自己发现。
    那“人”就趴在枯树叶堆积的凹陷处,难怪之前没看见。
    他双眸紧闭,可能是睡着了。
    夏日燥热,出了汗,发尾也湿湿的紧贴着他的脖颈,把那块嫩生生的皮肤衬得越发白皙。
    凌霄没谈过对象,纯纯的处男。
    面前的人皮肤比村里的姑娘都白嫩,五官精致漂亮,他以为是个女孩。
    在深山老林中,本就不是个合适的地点。
    加上忽然出现的漂亮女生,不像是正常人,或许是刚化形的精怪。
    凌霄盯着朝雾的脸怔愣很久,不由得和村里的女生比较。
    手又小又嫩,看着就不像是能干活的。
    再看那棉裤包裹着的屁股,不大,估计生不出儿子来。
    意识到自己的想法飘远了。
    凌霄回过神,啐了口,把倒腾的兔子重新按回袋子里。
    “再动,现在就把你解决了。”
    也不知道它听懂了没,倒是安分下来,不发出声响。
    凌霄听村里老一辈的人说过,在一个月的十五,山林深处会出现美貌的妖精。
    它们擅长魅惑技能,装作柔弱的模样,吸引年轻力壮的小伙子靠近,然后吸食阳气。
    村里有人独自进山后来消失了,不见踪迹。
    据说就是被妖精带走了,再也回不来……
    倒也不怪凌霄迷信,主要是他出生十九年,凌大志又不怎么管他。
    凌霄像个野猴子,在这片山林里玩耍、觅食、长大。
    他从来没遇到过像今天这样蹊跷的事,捡到了一只妖精。
    妖精很笨,智商不高。
    在暴热的天气里还穿着厚棉服,也不怕把自己闷死。
    猜疑结束。
    凌霄手里攥着锋利的砍刀。
    他一步步靠近,踩碎了枯叶的窸窣声,也没能让沉睡的朝雾惊醒。
    男人蹲下,伸手试探了呼吸,潮潮热热,还是个活的。
    离得近了。
    凌霄闻到一股清清淡淡异常的香味儿,像曾经吃过的草莓。
    他细细嗅闻,片刻后仰起头,拍了自己一巴掌。
    “脑子清醒点儿,想老婆想疯了?”
    男人自顾自说着,斥责自己过于痴汉的行为。
    脑海里他爹凌大志麻木枯槁躺在床上的样子,干瘦的身体爬满了灰褐色斑点,嘴里还在重复念叨着。
    “爹快要死了,唯一的心愿就是看着你成家,讨个老婆……唉,我估计是等不到抱孙儿了。”
    像魔咒似的重复萦绕在他的耳边。
    凌霄今年19岁。
    不是那种温柔的长相,鼻梁高挺,眉骨深邃。
    皮肤是风沙磨砺过的小麦色,和白皙一点儿都不沾边。
    加上他留了个寸头,加深了五官的冷冽感。
    不说话的时候还有些唬人,不怒自威的气势让村里人大多害怕畏惧他。
    许多适龄的姑娘其实喜欢他的,但不敢嫁,怕凌霄会打人。
    家里还有个重病的爹,谁也不想让自家姑娘嫁过去受罪。
    他轻轻割破了朝雾的手指,流出的是鲜红色血液。
    看来不是化形的笨妖精,只是个长得过分漂亮的小姑娘。
    他掏出不常用的创可贴,缠上受伤的小手指。
    太嫩了,摸着像块儿豆腐似的。
    凌霄力气大,人也糙,害怕不小心就把人弄伤了。
    他脱下朝雾身上厚实的外套,再闷下去可真会出人命的。
    即便是在山里,白天的气温也能达到28度。
    他闭着眼睛没乱看,略带薄茧的指腹也没触碰到昏迷不醒“少女”的身体。
    他把棉服褪下,再三确认对方里面还穿了件白t恤,才敢睁开眼睛。
    凌霄虽然做事粗糙,但还知道不能平白无故污了人家“小姑娘”的清白。
    传出去不好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