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8章 挠上两爪子
作者:颜哲   七零重生:京市白富美下乡宠糙汉最新章节     
    早餐是香香的玉米猪肉馅云吞,莫雨桐和两个孩子饭量不大,也就各吃了十六个。
    闫明礼足足吃了四十个,还把汤喝得干干净净,让莫雨桐不得不重新估算他的饭量。
    “今天割稻子,我等会进去换件长袖。”闫明礼把碗筷一收,自觉的端进灶间清洗。
    莫雨桐满眼疑问的望着闫明诚,为什么割稻子就得换长袖,有啥讲究吗?
    “姐姐,稻叶很利,会割出血,而且田里有蚂蝗,会吸血咬人。”闫明诚接收到她的眼神,立马解释道。
    她昨晚准备衣服的时候倒是忘了这一茬。
    “我进去给你们大哥准备衣服。”莫雨桐转身进了卧房,两个孩子扫地的扫地,抹桌子的抹桌子。
    田里有水还有蚂蝗,那就得穿长裤,鞋子的话得穿长筒水靴。
    莫雨桐站在木柜前不停的在广场翻找,来的时候买了皮鞋、回力鞋,就是没有买水靴。
    这不是要命了吗?莫雨桐急得,脑门都开始渗汗了。
    意识体在广场上不停的转着圈圈,咋办?咋办?水靴从哪里找?她当初在京市怎么就没想到买这个呢!
    就在莫雨桐懊恼自责的时候,忽然她看到购物街的尽头有微弱的光在闪烁。
    她急不可耐的奔向那道光,如果她没有记错的话,那个地方是一家文创店。
    里面卖的都是特别有年代感的东西,从五十年代到八十年代,有代表性的东西几乎都囊括在内:
    比如五十年代从苏国流行进来的布拉吉:宽松的短袖、褶皱裙、简单的圆领、碎花、格子和条纹,腰间系一条布带。
    以及朴素干练英姿飒爽的列宁女装和配上白色毛巾、蓝色解放帽的宽松肥大的工装裤…
    六十年代将棉袄和罩衣合二为一的制服式棉袄,和廉价方便,松紧口提上就走的片儿鞋,以及长皮筋,弹弓…
    七十年代流行的小人书《岳飞传》《杨家将》《董存瑞》,手抄本《少女之心》《一双绣花鞋》《归来》,以及各式各样当时享誉全国的上海货…
    什么钻石牌、宝石花牌手表,永久牌、凤凰牌自行车,蜜蜂牌、蝴蝶牌缝纫机,红灯牌收音机…
    八十年代风靡全国的红裙子、黄裙子,八六年首次亮相的比基尼,盛行一时的西装短裤和假领子,以及那堪称时髦的军大衣…
    工装裤,她现在需要的就是这个,冲进文创店,从挂墙的一排架子上取下一套少年能穿的尺码,心里瞬间安稳了。
    随即又给自己准备了一套,毕竟记分员是要检查工活的,她总不能只站在田坎上望一眼吧!
    就算只是做做样子,那也得做个好样子不是,第一天就落人话柄实属少根筋。
    闫明礼收拾好进屋的时候,就见用蚊帐钩勾起的蚊帐下,是穿着长袖格子衬衫配工装裤长筒水靴的小姑娘。
    许是听到了他的脚步声,小姑娘忙回头小跑到他身前,拉过他就往床边走。
    边走边说道:“你换上这些,我听诚诚说,稻叶可是很锋利的会割出血,而且田里还有会吸血的蚂蝗。”
    “你穿上就好,我不用。”倒不是他不愿意接受小姑娘的心意,而是这些东西太不好解释来处了。
    莫雨桐瞧他的样子就知道他在担心什么,遂拉住他轻声说道:“你忘啦!我前天可是去县城百货公司买了很多东西,那么多人都看见了的。”
    “而且前天我还在牛车上宣扬要追求你,怎么能空手追求,好歹得送点礼物吧!”
    “你送我的已经够多了。”家里新添置了那么多东西,他都是看在眼里的。
    “那些都是身外物,都不是我最想送你的礼物。”莫雨桐突然低下头,扯着他的衣摆轻轻摇了摇。
    小姑娘啊!这是哪天不往他心尖挠上两爪子就不痛快,但他能怎样呢!
    除了宠溺的望着她,用下巴蹭着她的发顶,倒也不能再做什么,否则今天上工铁定得迟到。
    “那我换衣服了。”闫明礼看她,意图明显。
    小姑娘瞅了他一眼,不情不愿的转身,“又不是没见过,还不好意思啊!”
    闫明礼瞧她那模样就忍不住想笑,解着武装带,假意说道:“要不,让你看!”
    “呸,谁要看,快点换。”莫雨桐瞧他居然真解开了,拔腿就跑。
    还“砰”的一声把门关得紧紧的,好像生怕旁的什么人会闯进去,把她的少年给看个精光。
    房间里传出少年愉悦性感的低笑声,勾得门外站着的小姑娘一张脸红扑扑的,好看得不行。
    很快穿好衣服的少年开门走了出来,尖领的格子衬衫,合身的背带工装裤,高到小腿的长筒水靴,真是要多精神有多精神。
    “礼哥,你真帅!”莫雨桐由衷夸赞,长得好的人真是不管穿什么都好看。
    闫明礼如今也算是被小姑娘夸习惯了,除了脸还是忍不住一烫,其他的倒也还好。
    “草帽戴上,还有这个!”一顶草帽放上她的头顶,又把随手带出来的军挎包再次给小姑娘背上。
    这东西这么重要,可不能放在家里。
    和弟弟妹妹交待好后,俩人便锁好门朝大队部走去。
    因为从闫明礼这里详细了解了怎么割稻子,莫雨桐又从挎包里取了劳保手套和长袖套给他,就怕他伤到。
    “应该也给你戴顶帽子。”见他黑亮亮的头发,莫雨桐忍不住摸了摸帽檐。
    “我习惯了,不怕!再说我有这个。”闫明礼扯了扯脖子上挂着的白毛巾。
    他这已经算是全村独一份了,放眼望去,哪个社员像他一样,恨不能从头包到脚。
    莫雨桐歪头想了想,眨了眨眼睛,说道:“我这里还有手套,要不要给杨峰和熊远。”
    闫明礼垂眸笑望着她,“你倒是大方。”
    “我这不是爱屋及乌吗?”都来家里蹭饭了,那应该也算是朋友吧!
    再说杨峰可是日后走路生风的杨助理,几十年的友谊,可不得多多关照!
    “爱我这个屋就够了,至于那两只乌鸦,你不用管。”闫明礼瞧了眼四周,见没什么人,俯身在她耳边迅速说道。
    还有人在前面走着呢!这下倒是一点不怕了,可怜她居然不能还回去。
    光天化日里,语言上她能身高八尺八,至于行动上她就只能稍微试探一下底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