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悲催的故事
作者:蒙尘外套   心向幸福花向阳最新章节     
    浪漫的爱情故事开始的时候都是才子佳人,一见钟情。腼腆的男生望向女生的时候手足无措,张口结舌;笑靥如花的女生落落大方,吐气如兰;抚眉浅笑,纤腰微折。轻声言道:“奴家…”
    “砰…”,陈景云不合时宜的开场白让这唯美的爱情画卷像被子弹击中的玻璃一样,碎了一地。
    “什么都不是,我只是累了。我没有来过这里,找了好久才找到你说的这个地方。我怕迟到,又怕自己太胖,你看到会讨厌。”
    “我是不是太土了?穿的不好看,让你看见我就不想再看到我?”
    “我们护理专业很少有男生的,我看到男生会很紧张。我,你,我是不是长的很丑啊?”
    “不,你很好看!淡然恬静的脸上露出出水芙蓉般的端庄,明净灿烂的笑容散发着勾人心魄的妩媚!”
    “啊!我,呵呵…你可真会说!要不然你怎么能做广告呢!”
    “你这人挺有意思的…”
    假期的龙城最繁华的商业大街上人流如织,摩肩擦踵。他们似乎匆匆而过,又似乎流连忘返。
    “我没有吃过这个叫披萨的东西,也没有喝过这么好喝的土豆浓汤,还有这个意大利面配上番茄汁比我妈做的西红柿面好吃多了。哈哈,你为什么把披萨叫做死面饼子?你也忒逗了!”
    “你要是觉得味道还可以,我下次可以请你啊!只是下次我们可以换着吃点其它的,要不然你很快就会吃腻的,到时候你一定还是觉得你妈妈的西红柿鸡蛋面更好吃!”
    “好呀!好呀!只是…”
    “只是什么?”
    “只是好贵呀!在这里吃一次都够我两个月的生活费了。”
    小姑娘落寞的低下头,表情有些生无可恋。刚才在她嘴里无与伦比的美食似乎也失去了原来的味道。
    “有时候啊,我就在想:为什么男生不能穿裙子?男生为什么不能化妆?男人为什么不能穿高跟鞋?你知道为什么吗?”
    “因为女生爱美,男人都是大猪蹄子。”媛之有些慵懒,回答的有气无力。
    “你还说你自己胖呢,我怎么觉得你这么娇小的身材只有童装才适合你啊?”
    “你是喜欢童装还是喜欢美啊?要不我们去看看你穿上漂亮的衣裳会不会显得胖?”
    “我觉得你是个坏蜀黍,哪有女生不爱美的啊?”
    “走就走,谁怕谁?我只是怕胖,其实我一点都不胖。哼!”
    语言是个很美妙的东西。有时候朴实无华的语言却让人特别感动,因为它道出了你的心声让你感同身受;可有时貌似赞美的颂词却让你如临深渊,让你异常愤怒,恨不得食其肉,饮其血。
    花言巧语的男孩子在小女生眼中就是好!因为他们如同走进女孩心里的蛀虫一样,通情达理,善解人意。
    也有很多会说话的人说出来的话让人不想听。譬如二十年后的专家,打着关心你的旗号--糟蹋你!
    良言一句三冬暖,恶语伤人六月寒。
    “我可以把你给我买的旅游鞋,牛仔裤,还有这个后面有狗熊的外套放在袋子里拿到学校穿么?我怕妈妈看到多心。”
    “谢谢你请我吃饭,谢谢你给我买衣服,也谢谢你给我交电话费”
    “总之,谢谢你!我有好多话要和你说,只是今天我不想说,我今天很开心,我想快乐的进入梦乡”
    “下个周末我还能来找你么?我给你讲一个故事,你愿意听么?”
    “是一个悲催的故事么?这个故事里面有你?”
    “其实还好了,原来我觉得挺悲催的,可是遇见你,似乎也不是那么悲催了”
    “嗯,我会一字不落的听完。”
    “你们还走不走啦,我这狗粮都被你们喂的饱饱的了”出租车司机有些不厌其烦的在那里絮叨,他见多了这些刚开始搞对象的年轻人,每次分开就像生离死别似的,没完没了。
    “哦,再等最后一下!”陈景云从胸口的衬衫口袋里掏出两百块钱,塞到出租车窗口上扶着的,寇媛之的手里。
    紧紧的握住寇媛之拿钱的手,一股颤栗遍布全身!
    那只手柔若无骨,吹弹可破!
    “那两百块钱,我把它放在睡衣胸口的口袋里,就像小时候妈妈给我买的洋娃娃一样,我抱着它睡。我感觉到好温暖,因为它带着你的体温,让我感觉到一种安全感,晚安,猪蹄子!”
    “猪蹄子?”陈景云回复了晚安以后有些郁闷。今天花掉了他六分之一的工资,居然得到了这么一个昵称,让他欲哭无泪。
    后世陈景云曾经在网上看到一家权威的研究机构发表的评论:世界上十大未解之谜排名首位的,根本不是什么埃及金字塔和失落的亚特兰蒂斯,而是千变万化的女人心理。
    至于有多权威,陈景云也不知道,但是此时此刻,他倒是觉的:确实挺权威的,女人真是难解之谜。
    浪漫小屋一点也不浪漫,需要点蜂窝煤取暖。刚开始进去的时候还感觉特别冷,快过年的时候家家户户都会打扫,原来陈景云也会打扫,现在他根本没有时间。可即使打扫了,有用么?
    回忆是痛苦的,当寇媛之离开陈景云的时候,陈景云看过一本书。女主叫玛格丽特,男主叫于连,失恋的痛苦把男主折磨的生不如死。所以,离开你并不能证明她一开始的眼光不好,只能证明你现在的一无是处。
    那时候的陈景云就像一只蚂蚁趴在树枝上,被河水冲进了大海,四处白茫茫一片,不知该去何处,也不知道如何回头是岸。如同行尸走肉,麻木不仁。
    理智是无力与曾经被爱情所获得的甜蜜回忆斗争的,它的艰巨尝试只能增加回忆的魅力。
    --- 司汤达《红与黑》
    过年以后陈景云决定退掉这个小房子,租一个好一些的两室一厅。
    寇媛之离开陈景云之后,他又继续在这个小房子里住了一年,用回忆去抚平自己的创伤。
    事实证明:离开你的时候义无反顾,你就真的不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