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9章 长云山
作者:小莲花清韫锦囊   杀死那个江湖人最新章节     
    “哥哥,你不高兴吗?”
    坐在矮桌前发呆的姜云清回过神,手上的毛笔已经提了很久了,那墨汁晕染了白纸,不能再写了。
    他看南初七端了碗色泽乳白的龙须酥过来,刚想说是有点心烦,又想起第一次渡舟时,南初七说过让他不高兴的人都得死,不知道这个算不算数,最终他还是说了没事。
    这矮桌前有一道台阶,用来坐刚刚好。南初七把人抱在自己腿上,从他手里抽出毛笔,指指那盘点心,“哥哥吃不?”
    姜云清没心情吃东西,先后遇见谢长期和宋洺已经转移了他的注意力,脑子总是控制不住地要去想以前的事。
    哪里能真的和过去划清界限呢?
    他变化再大,也还是这个人。
    “哥哥,你等我一下。”南初七把他放下来,姜云清没瞧他,隔了许久,南初七才从屏风后走出。
    以前是出门在外不方便换行头,自从回了家后,他一天可以换三套衣服,还不会有人说他。
    南初七一件半袖外袍里身着苍雪色骑装,臂弯上隐约能看到莲花暗纹,胸前的子母扣也以子持莲华的形状制成,小巧又精致,而那条墨染腰带下方挂着一只貔貅玉佩,胜在姿态闲雅,意气风发。
    见人蹲在自己面前绑了墨发,姜云清忍不住发问:“骑马?”
    “是啊,哥哥不高兴,我带哥哥去玩。”南初七一甩身后的马尾,有点得瑟地问他:“看我帅不帅?”
    姜云清点头。
    他扯了扯南初七的外袍,“那你骑马还穿这么白?”
    何止啊,他还穿了小白靴和白裤子。
    连护腕都是银鱼白色的。
    所以姜云清老想去踩踩他的脚。
    虽说是不太经脏,但好看也是真的。
    南初七干脆握着他的脚踩在自己腿上,又指着腰间的貔貅玉佩,道:“我这件衣服,叫做天禄。”
    “天禄?”
    该不会是姜云清想的那个吧?
    南初七拍拍手,紧接着,一团白光赫然从屏风后闪出,稳稳当当落在他的掌心。瞧清了方知这是条锁链,链头系有六棱飞镖,而尾端则是用来握的圆环,拿在手中叮铃作响。这锁链像蛇一般攀附在南初七的手臂上,竟是个活物,他拍了拍锁链,算是安抚。
    姜云清奇了,“还真是。”
    南初七道:“这锁链内部,是神兽符拔的角,能拔除不祥,斩去恶鬼,使用者亦能长寿。讨喜用的。”
    锁链天禄,十大法器之一。
    原以为有风火二扇就已经很稀奇了,没想到南初七竟还有天禄。正如他所说,使用天禄是能够沾点好运的,因此,要想找到它也需要运气,不过其性温顺,在法器中只排第七。
    姜云清问:“你进过两次剑冢?”
    当年他也被误认为两次进入剑冢,他知道确实有个人做到了,所以凭南初七的能力,也不是不可能。
    但话又说回来,两次踏入剑冢都能摸到法器什么的,这也太好运了吧。
    “没,这是我舅舅的灵器,听说他是在路上捡到的。”南初七一边逗着天禄,那貔貅模样的小家伙特别讨喜,和他衣服的颜色很搭,一边又转头对姜云清说:“舅舅病逝后,天禄就归我了。”
    炽羽已毁,逐疫也被他丢弃,所以他现在只剩下天禄了。
    这只瑞兽小巧得很,还没他门口的俩镇宅石凶猛,但对他倒是赤胆忠心的,最最重要的是,天禄只进不出,可以招财。
    天禄在地上滚来滚去,偶尔还学狼叫唤。都说龙虎相斗,南初七用逐疫的时候基本就不会再带天禄了,不然也不至于拖到现在。平时天禄只能待在家里做个招财的装饰品,这次一出来,自然开心得不得了。
    “今天心情好,带你出去玩玩。”南初七朝底下嘬嘬了几声,让天禄跟在他脚边,小家伙当真寸步不离的,简直像养了条忠犬。
    说是带它去玩,其实南初七路上光顾着和姜云清说话,哪里还能注意这只瑞兽。
    四条短腿遛得飞快,但就是追不上主人,天禄都给急死了。
    玉雪城的后山名为长云,是舅舅很早以前就张罗着在那里开出了一块草场,用以骑马涉猎,现在依旧茂盛,甚至还扩大了不少。
    嗖的一声,一支利箭正中靶心,胡不归收回长弓,正在吃饭的尉弘毅连连叫好,把碗放下,“该我了该我了!”
    见到南初七和姜云清来了,尉弘毅举着弓大喊:“宗主!咱俩比一场不?”
    胡不归也看过来,长风把他发间的绿翡翠吹得明亮,很有一种草原上的气息,他轻轻踢了一脚尉弘毅,“没点眼力见,人家来长云山是跟你比赛的吗?”
    “那你跟我比?”
    “比啊!你以为我怕你?”
    话是这样说,可胡不归刚坐上马,也不管尉弘毅有没有准备好,喊道:“现在就开始!”
    说着,他一马当先,很快就不见了身影。
    “胡又辞你怎么还耍赖啊!”尉弘毅嚷嚷着不满,但致胜心太强,甩着缰绳也冲了。
    广袤无垠的草场上,那两人先后离开视野,南初七从马厩里为姜云清牵来一匹马,“哥哥试试?”
    扶着人上了马,期间南初七一直在陪他,两人并行走了一段,无需再说任何话,他很享受这段过程。
    转头就能看到长云山下云雾缭绕的玉雪城,那一幅太平景象,不管看多少次都不会腻。
    任凭微风拂过面庞,似乎抚平了一丝愁绪,最不高兴的大概只有在后面狂追主人的天禄。
    南初七说三花庭虽是家族宗门,但舅舅早已把它变成了一座门派,不是只有身上流着相同的血才叫家人,无论是谁,只要进了玉雪城,那他们都是一家人。
    他转述舅舅曾经说过的话:“我们的门派,应该要有江湖气概,那才是一个真正的湘潭人士。”
    “霸得蛮,也舍得死。”
    姜云清看过去,因为不确定自己是否真的了解南初七,他盘马的模样威风凛凛,年少气盛,很难再让人从他身上移开目光。
    放眼望去整座长云山,在这片草原上,经久不息的只有风,还有那马上人的肆意与野心。
    像他这样自由的人,并不一定要在乎情爱,但正因为他的有情有义,所以才可贵。
    姜云清想好了,他要陪南初七一辈子。
    “哥哥,你过来一下。”
    等姜云清靠近了,南初七迅速翻上他的马,从他手里抓过缰绳,“好,现在好了。”
    说好的日出没有看成,但日落也是很有意思的。
    远方红霞逐渐缩小,即将挣脱云雾的缠绕,南初七加快马速,总算在山顶赶上了最后的日落。
    这般壮阔的云海,让南初七静下心来,或许万里山河繁华盛世,都不是他最想要的东西。
    他最想要的,在刚才骑马时就已经实现了。
    就在此刻,南初七好像很高兴,指着远方说:“你看,这天地都是哥哥的。”
    他说得对。一山一江一湖,目光所及之处,都是姜云清在当下能够拥有的东西。
    “我也是你的。”南初七把视线落回前面,一对眸子显得格外清亮,可是从他口中说出的话,却是一点都不清白。
    看完日落后,天也黑了下来,南初七不让姜云清骑太久的马,容易磨伤腿,干脆牵着马在底下慢慢地走。姜云清突然想起了什么,俯身问他:“你属什么的?”
    “我属虎。”
    姜云清一时沉默。虽然早已知道他的年纪,但真正问起来,这三个字感觉有点扎心。
    南初七回过头,停下步子,“哥哥怎么了?”
    “我也属虎。”
    更扎心了。
    姜云清想要了解南初七,也想一直陪他,可这个事实让人难以接受:“我和你相差了整整十二岁。”
    “哎?”南初七抬起脑袋,“但是我看哥哥顶多就二十五六啊。”
    姜云清直起身子,“别说这个了。”
    南初七摸了摸下巴,若有所思,发现思不出来,“修仙不显老,而且哥哥这么漂亮,真看不出比我年长,我们俩绝配!”
    “我让你别说了。”姜云清朝着他臂弯来了一脚,“老老老,你才老。”
    南初七笑得,“不说了,那哥哥生辰是什么时候?”
    “你还问。”姜云清生气归生气,但依旧回了他:“正月廿十。”
    “哎!哎!这不巧了吗?”南初七顺势握上他的脚腕,“刚好比我晚十三天。”
    所以姜云清才说他俩相差了整整十二岁啊。
    “你非要揪着这件事不放吗?”
    “没有,我是想说以后哥哥干脆和我一起过生辰。”
    姜云清从他手里收回脚,又踢了他一脚,“什么啊?你太讨厌了。”
    非要每年都提醒一声自己比他岁数大的事实吗?
    “我才不讨厌,哥哥快说你喜欢我。”
    “我不想说,你就是讨厌。”
    “那我喜欢你。”
    姜云清不想理他,南初七突然发现闹脾气的姜云清好像家里的猫,赶紧抱下来哄哄,结果越哄人越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