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8章 法之神?不,他们是法之鬼!
作者:不二法站   从法盲到律神,我经历了什么!最新章节     
    “对不起,孙公子你说的案件,我没有兴趣。我在白山省还有别的事情要处理。”
    在孙世文的一再坚持下,也是看在时峰的面子上,田诗还是前厅的沙发上坐下与孙世文谈了谈。
    孙世文找田诗是因为一个杀人案件,被告人是孙世文的一个朋友。孙世文希望田诗能够为他的这个朋友辩护,提起再审。听到这里,田诗一口回绝。
    田诗回绝的理由很简单,自己在白山省,还有聂海兰案、罗伟案没有处理,怎么可能再接案件。再者,自己还在攻读研究生,这次来白山省也是因为一些特别原因。相对来说,田诗与孙世文就没有这些纠葛,也就不需要考虑太多。
    “我知道你们在查罗伟的案件。我还知道,你们正在查王远行。不过,你们想没想过,罗伟的父亲也就是一个副县,他凭什么能够让王远行如此出力?”孙世文一句话让田诗愣住了。
    一方面是对孙世文知道这么多感觉到不可思议,另一方面却是从孙世文的话里就可以知道,孙世文掌握了太多的东西。
    “你说为什么?”田诗问道。
    “这个可以告诉你们。因为他为的不是罗伟,也不是为罗家办事。他根本就不是罗家的亲戚,实际上他是在为其他人在办事。”孙世文说道。
    “这个人是谁?为什么?”田诗问道。
    “我知道田律师很忙,所以我朋友的案件不需要田律师现在办。田律师完全可以把手里的事情处理完,再来办我朋友的案件。我要的只是一个承诺而已。”孙世文笑了笑。
    “要是你能为我现在的案件提供帮助,我会考虑的。这是我最大限度的承诺了。”田诗说道。
    “好,这就够了。我相信田律师一定会信守诺言的。”大家都是聪明人,孙世文当然听得出田诗的这句承诺有很大的保留成分。但孙世文并不会再去逼迫。孙世文办事还有自己的方式的。他不会强迫田诗为自己的朋友翻案,他要让田诗自己愿意去这么做。这就需要他进行足够的付出,让田诗不得不去这么做。
    “我也不瞒田律师,还有这位小同志。”孙世文看了看郑平。虽然孙世文也很年轻,但比起郑平来说还是大一些的。
    “我父亲是白山省委宣传部长孙柏华。可以说,以我父亲的地位,我在白山市各界还是有一些朋友的。有些消息,我还是知道的。就说罗伟这样的案件,因为他是未成年人,所以他不会被判死刑。但如果他是一个成年人,那会是一个什么情况呢?”
    孙世文的话,让田诗、郑平陷入了沉思。他们不是在想孙世文的问题的答案。因为答案是明摆着的。田诗、郑平在考虑的是,孙世文的这个问题有什么特殊的含义。
    “白土市一中,是白土市的重点高中。但在整个白山省来说,还排不上前面。就说长济市的几所高中,一直都在全省排名在前。省里领导的子女基本上都是在长济市上高中,参加高考。”孙世文在说着,田诗没有任何打断的意思。她知道,孙世文说的事情,可能与整个案件来说都有着莫大的关系。这些东西,也可能是他们一直在查找的事实背后的真相。
    “我刚才说的情况是正常情况下。偏偏有的人,就不属于这种正常情况。有一位副省级领导,他的孩子就在白土一中参加的高考。”孙世文看着田诗、郑平两个人说道。
    来之前,孙世文也曾经经历激烈的思想斗争。这件事的内幕,是不是要向田诗说出来。要想找田诗办事,让对方感激自己,心甘情愿为自己的朋友办事,孙世文会有很多别的方式方法。
    思来想去,孙世文还是选择了现在的这个方式。他不只是为了自己的目的,也是为了自己的良心。
    “这个领导的子女在白土一中是复读生,他高考的那年,正好是刘惠遇害的那年。那一年,他已经年满十八周岁。”说到这里,孙世文不再说了。他不需要再说了,重要的线索他已经说明白了。剩下的事情就是田诗两个人的事情了。
    “你说的情况如果有用。我可以承办你朋友的案件。”田诗深深吸了一口冷气。
    事情远远比想象得还要复杂。不过,孙世文提供的线索恰好可以让一切事实串联起来。剩下的事情,就是证据的问题了。
    “好的,我只能帮你们到这里了。剩下的事情就祝你们好运了。”孙世文笑了笑,然后离开了。
    “他说的事情是真的吗?”郑平有些不能接受孙世文刚刚所说的事情。
    “我不知道。但是他说的事情,可以解释现在发生的一切。”
    “怎么解释?”
    “其实我一直疑惑,如果本案证据不足,完全可以在案件一审时,就把案件打过来。为什么会等到已经定罪后,再去翻案?王远行的业务能力,怎么会犯这样的错误呢。”田诗静静地说道。
    “别说,还真是这个道理。但为什么呀?”郑平也觉得是这么回事。不过,他不明白其中的道理。
    “如果罗伟是在掩护另外一个人,你说事情是不是就能够说得清楚了。”
    “掩护!”郑平有些明白了。
    “不错。用罗伟掩护真正犯案的人。罗伟是未成年,他不会被判死刑。也就是说他死不了,那个人可能就不符合这个条件。”
    “既然是掩护真正犯案的人,为什么最后还要翻案呢?”
    “因为没有人会真正背负起这个罪名。先用罗伟替真正的凶手脱罪。然后,再名正言顺地把罗伟从杀人的罪名中摆脱出来。最后,只是留下了死不瞑目的刘惠,还有她可怜的母亲聂海兰。”
    说到这里,田诗的双眸中闪过愤怒的火焰。这是在践踏法律,这是践踏生命,这是对社会底线的突破。做出这一切的人,居然也是一个法律专业出身的人。这个人忘记了法律工作者肩负的责任与使命。这些人可能会把自己当作神,觉得自己无所不能。
    真实的情况却是,这些人都是法律界的魔鬼。是这个社会中最为可恶、邪恶的存在。他们是法之鬼,是法律人的耻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