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女生宿舍的夜话
作者:居尘室   原神:璃月少年志最新章节     
    胡桃邻铺的辛焱刚吹干了头发,还没来得及把头发扎起。
    虽然很多人觉得辛焱头发散开更好看,但她更想按照自己的喜好决定自己的发型。
    听到了胡桃在嘟囔“不是吧,这么……有缘的吗?”,辛焱停下了对头发的摆弄,探过身来问:
    “诶?是遇到了有缘分的男生了?”
    另外两位室友听到也围了过来:“有这种好事,和我们分享一下啊。”
    胡桃让她们自己看邮件,并解释说:“确实是好事,确实是男生,确实有缘分。”
    刻晴老师转来的邮件是千岩军的一封感谢信,感谢的是璃大和璃体大三位同学的见义勇为。涉及到的两位璃大的同学正是行秋和重云。
    另外三个女孩看完邮件后点头评价:“确实是好事,确实是男生,确实有缘分——可惜不是我们想象的那样。”
    胡桃则说:“你们几个人每天的故事怎么这么多,我感觉我这个记者当得好偷懒哦,靠身边的人就能完成交稿量的kpi了。”
    “香菱我已经写过了。辛焱我帮她拍过新闻视频。”胡桃看向瑶瑶道:“嗯,女生里就差你了!”
    瑶瑶指了指屏幕:“你先看看你老师给你的建议吧。”
    胡桃这才注意到,刻晴老师在转发这封感谢信时还补充了两条她自己的建议:
    “胡桃同学,报道中有两件事需要注意下:
    “1、报道中一定要说明清楚,重云和另一位至冬国的留学生都是专业的武术运动员,他们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但他们的行为对普通师生没有参考价值,要提醒大家【千万不要模仿】。
    “2、三位同学帮忙追捕的嫌疑人可能涉及‘帮信罪’或者‘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如果缺乏相关的法律意识,身边的同学也可能误入歧途,有必要通过这次报道向同学们做一下普法。”
    胡桃看完后一边琢磨一边说:“刻晴老师不愧是前业内资深人士,第一条建议确实很中肯。不过……第二条这个,‘帮信罪’或者‘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是什么意思啊。”
    “‘帮信罪’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简称。”师承法学院院长歌尘教授,并且辅修了法学学位的瑶瑶解释道。
    “至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按照字面意思理解就可以咯。”
    另外三人还是一脸不解地看着瑶瑶问:“不懂。”
    瑶瑶只得再详细解释说:
    “我们假设有个人叫张三,他通过网络诈骗得来了赃款。但是呢,现在不论是转账还是取现,都会留下记录。
    “他该如何把自己银行卡里的赃款拿到手,却不露馅呢?这时候一般有两种方式。
    “一种方式是,一开始接收赃款的银行卡就不是张三自己的!比如他可以对朋友李四说,他的银行卡被冻结了,但是有一笔款要到账了,能不能借一借你李四的银行卡接收这笔转账呀。
    “另一种方式更直接:把赃款取现,直接变成现金,以后就不用担心千岩军通过电子记录追查了。
    “但是自己去取肯定容易被抓啊,那就找别人,比如给王五说,你帮我把卡里的钱取出来,我给你辛苦费。
    “不过,这两种方法通常都是结合起来的,有的还会一层一层又一层的嵌套。
    “重云他们抓的那个嫌疑人,估计就是帮人取钱的。”
    辛焱有些惊讶:“你说的这些都算是犯罪?”
    “当然咯,这些可是触犯了刑律的哦,可不是只罚款就能了事的。所以那个嫌疑人才会玩儿命逃跑。”
    “那假设——只是假设哈!”辛焱追问道,“我有个同学让我帮个忙,把我的银行卡借给她用,或者帮她取钱。
    “我只是好心帮忙,并不知道背后是赃款,那我也会触犯刑律吗?”
    瑶瑶说:“不要帮这种忙!如果真的有这种情况,只能具体看千岩军的案件侦破情况。
    “但是,首先你很难说得清自己不知情,其次哪怕最后可以自证清白,也少不得一通官非之灾。
    “尤其不要收什么辛苦费!不然你也会被认为在案件中非法牟利了!”
    香菱倒吸一口凉气说:“我的天……以前还真不知道,原来这种看似举手之劳、乐于助人的行为,不经意间可能就会把自己送进千岩军的大牢。”
    胡桃也点头称是,她先是感谢了瑶瑶的解释,又说道:
    “这种普法知识可能比宣传见义勇为的精神更有意义,但如果不是刻晴老师提醒,我可能根本发现不了这个重点……。”
    “不过……”胡桃思忖着说,“瑶瑶刚才说,这种赃款的来源很可能是诈骗?我怎么感觉……这学期,我们璃大,和诈骗有关的案件这么多?”
    瑶瑶想了想说:“可能是孕妇效应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