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 莫非,师父认得她娘亲?
作者:颜小妮   抄家前,皇后搬空渣夫库房去流放最新章节     
    那炖得十分软烂的羊肉,配着蘑菇的香气散发出来,一定很好吃吧?
    那辛辣鲜香的兔子肉,馋得云柔不停的咽口水。
    还有那一串一串滋滋冒油的羊肉串,云柔真想不管不顾的就拿起来啃。
    她肚子里已经好多天都没有油水了,碗里的野菜能有什么味道?
    但她要时刻注意自己的形象,她说过兔子那么可爱,怎么能吃兔子。别人都觉得她善良无比,她不能自毁形象。
    众人欢快的大口大口吃着肉,几个差役从未吃到这么好吃的菜,这位小郡主,实在是厉害。
    华南山行走江湖多年,也从未吃过这般让人欣喜的东西。
    “徒儿,你这手艺非常不错,今晚的菜太好吃了!”
    “嘿嘿,师父你不都说了我是天才嘛,我也这样觉得,一学就会了。”
    “确实!突然确实是难得一见的天才女子。”
    “多谢师父夸奖,师父你多吃一些。”
    “好!”
    听着华南山夸奖自己女儿,镇南王高兴得不得了。
    “华兄,倾儿这孩子,打小就喜欢学医,她娘亲当年也是一位医者,不过在生她的时候……撒手人寰。
    当年她留给倾儿一本医书,倾儿后来都认真在看着。只可惜的是,一直没能为她找到一位好师傅。”
    “哦?倾儿以前看的什么医术?”
    云倾从怀里将那本她娘亲留下来的医书递给华南山,“师父,这就是我娘亲留下来的医书。”
    华南山接过去翻看了起来,只见他脸色微微有了些变化,片刻后将书还给云倾。
    “这本书确实有益于你学医术。”
    云倾没有错过他师父刚刚脸上的表情,那表情,似乎是惊讶,又似乎是……?
    莫非,师父认得她娘亲?
    不然师父怎么会是这样的表情呢?
    宁梦然仔细的剥着手里的黄精,剥好皮后,将干净的黄精递到云倾手里。
    一顿饭下来,众人都无比的满足。
    能在流放路上吃到这样的伙食,实在是难得啊。
    因为准备了马车,又有差役的照拂,云家人倒是没吃什么苦。
    镇南王和云家五兄弟身上的伤,也好得差不多了。
    明明是很重的伤,他们不知道为何,竟然好得那么快,这才几日功夫啊?
    看来,倾儿给他们的金疮药,是真的好使。
    可……以前他们用金疮药,也没有这么好的效果啊。
    这是怎么回事呢?!
    众人都吃得肚子圆滚滚,满足的靠着。
    “乖徒儿,为师从未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真是大饱口福啊。”
    云倾笑了起来,异世的那些菜肴确实不错,花样又还很多。
    她如果将异世的那些菜式都在烈国做出来,想必一定会很受人喜欢的。
    想到这,云倾觉得,她要慢慢开启她的大业计划,有钱才是王道。
    “师父,只要你喜欢吃,以后徒儿还给你做。”
    华南山暗暗在心底发誓,这般惹人怜爱的天才小徒弟,他一定要将毕生所学传授给她。
    他也知道他小徒弟如今面临的是什么,他定会竭尽所能护着她。
    宁梦然起身收拾着吃饭的残局,见此云倾瞥了她一眼,满眼都是嫌弃的样子朝着云柔低声开口:
    “柔儿,咱们府中,只有你最能干,动作最利落的,在我师父面前,就别让其他人抢了风头吧。”
    云柔一听,好像也是。
    若是华神医见她能干,也收她为弟子呢?
    那她以后,不就又多了一重身份?
    想到这,云柔急忙起身,朝着宁梦然笑吟吟的开口。“夫人,这样的事,还是我来做吧。”
    宁梦然看了一眼云倾,默默地放下了手里的碗筷,退到一边去了。
    此时,华南山坐在不远处一棵大树下,云倾走到华南山身边,低声道:“师父,你老人家可是与那影三千有交情?”
    华南山点点头,“没错!影三千的主子与我是有些交情。”
    “师父,我听闻影三千都是拿钱办事,师父你也知道,我们这一路去寒州,都不得安宁。我想请影三千护送我们去寒州。”
    “好!小事情!师父这就传信给影三千,别说请不请的了,看来为师这张老脸,他们也不会推辞的。”
    洛公子一直在暗处护着云家,本是不好走到明面上来。
    但此时他徒儿这样说,不正是给了公子一个机会走到明面上来吗?
    “谢谢师傅!不过师傅,这人情归人情,不能因为师父与他们有交情,就麻烦人家。师父,咱们付钱的。”
    “好!我这就传信给影三千。”
    “谢谢师傅!”
    她更喜欢花钱办事,这样人家起码为了银子也会靠谱一点。
    过去的那么多精力告诉她,不要将希望寄托与某一个人身上,否则便是鸡飞蛋打。
    狗太子下一次毕竟来势汹汹,她自己的势力,再结合影三千,平安到达寒州定然不成问题的。
    等到了寒州,再做打算。
    华南山拿出纸笔开始写纸条,一只看似信鸽的鸟,飞到华南山肩上停下。
    他将纸条放在鸟儿腿上,信鸽瞬间就飞了出去。
    看着飞远的信鸽,云倾有些疑惑的开口,“师父,你这信鸽,好似与一般的信鸽有些不一样啊?”
    “这不是信鸽,这叫千寻鸟,外形看起来和信鸽差不多,但是却比信鸽要快很多倍。不仅如此,千寻鸟辨识方向的能力非常强。
    用他来传递信息,很快就能收到。”
    “比信鸽还要快很多倍?”
    “正是!信鸽需要十日才能到达的地方,千寻鸟只需要一日就能到。如此速度,才让千寻鸟异常珍贵。”
    那就是比信鸽快十倍!
    看着千寻鸟飞走的方向,那鸟儿确实快啊,一溜烟就看不到了。
    在这通讯并不发达的朝代,若是能有这样快的千寻鸟,倒真是能让信息迅速很多。
    她挺怀念异世的手机,那才叫快呢,一个电话出去,就能收到对方想要说的话。
    真是极好!
    可惜时代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