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小偷,小强
作者:若念你梨花落   一九八零:江湖新秩序最新章节     
    站在门外可以隐约的听到屋子里面的声音,悉悉索索的,好像闹老鼠一样,不到十分钟的时间,里面传来了一声抱怨:
    “草,蹲了这么多天,没想到竟然是个穷逼人家,屋子里面连个毛都没有,耗子进来都得含着眼泪出去~”
    翻腾了一会儿,发现什么都没有,就蹑手蹑脚的退了出来,锁上了大门,这时小偷的侧面传来一声悠悠的声音:
    “没偷到什么吧,是不是太穷了?”
    小偷本能的回应了一句:
    “可不咋的呢,啥都没有,穷死了,我都想给扔几十块钱了~”
    但是说完这句话就觉得不对劲儿,自己明明是单独过来的,没带别人,这不是被发现了么,转身撒丫子就要跑,可刚跑出去不到五米的距离,就感觉自己的小腿回弯处就被重物狠狠的砸了下来,重心一个不稳,直接趴在了地上;
    等在想要爬起来的时候,身后的人已经追了上来,薅着脖领子拽了起来,按到了墙上,“咣咣就是几拳。
    “草泥马的,活腻歪了是不?偷到我家来了,是不是想死?”
    作为一个小偷,最怕的就是被人抓到了,那种恐惧是来自内心的,顿时双腿就有些发软,腿肚子直转筋,哆哆嗦嗦的祈求道:
    “大哥,别动手,我这也是第一次,我啥都没有偷到,您就饶了我吧,我再也不敢了~”
    还没等话说完,韩越冷笑了一声,又卯足了劲砸了两拳,直接打的满脸是血,整个人都发懵了,感觉眼前都是满天的小星星:
    “放了你?做梦的吧,你们这群狗篮子,有手有脚的不干活,净想一些偷鸡摸狗的事情,走,跟我去警署,你也就是赶上是一个不崇尚暴力的人,要不然你现在嘎啦哈和肋巴扇子都给你踹碎了~”
    一边说一边拽着小偷就往四街口附近的警署走去,这下可把他给吓坏了,这特么要是到警署去,肯定得关禁所,死死得拉着把着路边一切棍状物体,可是根本没用,韩越得手劲儿极大,时不时得还踢上两脚。
    走到街口得身后,韩越借着昏暗得路灯和月光回头看了一眼这个小偷,虽然已经被打得像一个猪头,但依然觉得很熟悉,仔细得想了一些,这不就是前几天在自己烧烤店吃饭得那伙人其中一个么;
    其他人可能是记不住了,但是眼前这个人实在是特征太明显了,瘦得跟钢管一样,眼睛像耗子,滴溜溜得到处乱转,还有那标志性得小分头,跟个汉奸一样,还留着一个贴树皮(就是洋喇子~)的胡子,太有辨识度了。
    “哎呀卧槽,竟然是你这个小子,当初我看你就觉得不像好人,没想到你竟然是一个小偷啊~”
    韩越笑呵呵的说着,停下了脚步。
    小偷这时也抬起头看了一眼,瞬间就懵逼了,这天下有这么巧的事情么?竟然偷到他们家里去了,这正是倒霉开门,倒霉到家了。
    “不是我,不是我,你认错人了,我没有去过你店里吃烧烤,我啥都不知道~”
    小偷一边捂着脸,一边做着口眼歪斜的表情,甚至嘴角还淌出了一些哈喇子,模仿的惟妙惟肖的,这要是拍个电影,绝对也能是一个影帝的级别,太生动了。
    “啪啪~”
    韩越直接甩了两个大嘴巴子,瞬间就抽蒙了:
    “我不是一个喜欢暴力的人,但是你不要挑战我的底线,就你这样尖嘴猴腮的让人,看一眼就忘不掉了,今天先不送你去警署了,先跟我回家去,明天我收拾你~”
    小偷一听更害怕了,眼前的这个白白净净的人不会是一个玻璃球子吧,在那个年代,虽然同性恋的人不是太多,但是也不能就代表,只是相对来说比较少;
    “大哥,你别闹啊,要不然你还是送我去警署吧,对老爷们我实在是没有兴趣啊~”
    小偷捂着屁股,夹着双腿,一脸戒备的表情。
    “滚你马勒戈壁的,谁特么的稀罕你啊,长的跟特么拖布杆子成精了一样,赶紧给我回家去~”
    韩越懒得在跟他废话,薅着脖领子就往家里走去。
    到了家以后,直接找个绳子给五花大绑了起来,然后用一根铁链子,拴在了一块木头橛子上,这样是肯定跑不了的了。
    “你今天晚上就在这睡吧,外屋地(也就是厨房的意思)里比较暖和,死不了人~”
    说完韩越打了个哈欠,往炉子里面压了不少的湿煤,足够烧一晚上了,然后朝着屋里走去,洗了个脸和脚,然后脱的干干净净,钻进了被窝里面,呼呼大睡了起来,传来了阵阵呼噜声。
    而坐在外屋地的柴火堆上的小偷就有点倒霉了,虽然这里比较暖和,但是外面的门没有关严实,还在呼呼的露着风,这一晚上虽然不会冻死,但是起码会感冒发烧的。
    叫了几声,屋里面的韩越根本就没有反应,也不敢太大的声音,万一出来的在给自己两电炮,那就有点犯不上了,虽然这个斯斯文文的青年嘴里口口声声的说不崇尚暴力,但是一言不合就动手是真的,真怀疑是不是脑子有啥大病。
    这个小偷叫小强,虽然比较瘦弱,但是个子很高,差不多得有一米八三左右,是边城下面的小县城里的,由于老家的经济不太好,还是农村的,就跑到边城来混碗饭吃。
    可小强是一个好吃懒惰的人,让他出力是不可能的,任何一份工作干的不超过三天就不干了,他自己的想法就是,这辈子打工是不可能的,必须要搞点技术活;
    本着这样的想法,就结识了一些不三不四的人,经常干一些偷鸡摸狗的事情,平时混迹于各大集市上,或者是孤寡老人的家里,靠着坑蒙拐骗赚点钱花。
    前段时间有个黑瘦的小子找到自己,刚刚挣到了一笔钱,出去喝了几顿酒,找了几个大娘们,兜里的钱就花的差不多了,这不出来踩点了么,只是没想到刚入户,一毛钱没搞到,就被抓到了,实在是点子太寸了,简直就是喝凉水都塞牙,放屁都砸脚后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