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看见了他的样子
作者:奔跑的火鸡   兔人凶手最新章节     
    方彬被请到光明分局之后的12小时之前,真如罗蒙所说的那样,没有人理会他。
    可以说,在这12小时的时间里,每过一分对方彬来说都是煎熬。
    他在各种猜测之间反复徘徊,估计跑了不止一个全程马拉松。
    其间数次想停下来,因为那个冷面警察说过,主动交代和被动交代还是有区别的。
    但一想到他这犯的是要命的案子,主动和被动真的有区别吗?
    直到罗蒙和陶然再一次出现在他面前,他这马拉松还在亡命地奔跑。
    在这12小时时间里,警方也跟方彬一样,在争分夺秒地跑马拉松。
    在最后的关头,终于找到了有利的证据。
    方彬这家伙,除了嘴硬一点,离高智商犯罪差的就不是一个马拉松的问题。
    刘美美遇害的案发现场没有找到凶器,凶器被嫌疑人带走了。
    罗蒙见过很多这样的凶案嫌疑人。
    犯案之后,就害怕自己在现场给警方留下证据。
    这凶器就跟烫手的山芋一样,扔了怕警方找到。不扔吧,在手里头又烫得很,怎么办?找个地方藏起来吧!
    所以,罗蒙确定凶器还在方彬手里,他藏起来了。
    方彬租住在芙蓉苑的单身公寓,不到二十平米的单身公寓,可以说一目了然。
    警方在他的住所没有找到任何线索。
    可以说,他还是动了脑子的。
    从方彬家出来,罗蒙问了疯子一嘴。
    “疯子,你说这凶器会不会藏在刘美美家?”
    疯子不解。
    “刘美美遇害之后,我们第一时间对她的住所进行了排查,没有找到啊?”
    “最危险的地方往往是最安全的地方,我要是方彬的话,会在警方走了之后,将凶器放到刘美美家里。”
    果然,刘美美家里。
    进去不到两分钟,罗蒙找到了凶器,一把锋利的水果刀。
    用密封塑料袋装在了马桶的水箱里。
    雷子看到这把刀的时候,笑话了方彬一通。
    “这孙子一定是电视剧看多了,以为这个地方是最安全的,其实这个地方是最不安全的。”
    刀虽然是被清洗过了,但在刀柄处,还是提取到了属于刘美美的血液样本。
    在小区的监控当中,拍到了方彬在落网的前一天,去了刘美美的住所,他应该就是去藏刀的。
    审讯室里,罗蒙问方彬。
    “怎么样,想好了如何交代了吗?”
    方彬还在马拉松线上奔跑,他看着罗蒙,想从他的神情上看出破绽。
    然而,他只看到了一张冰冷威严的脸。
    罗蒙并没有给他机会,转头对陶然说道。
    “看来,他是不想主动交代了。来,上刀具。”
    当陶然将那把刀具放在方彬面前的时候。
    方彬的马拉松到这儿也总算是跑完了,他立刻有话要说。
    “警官,请给我一次机会,我交代,我都交代。”
    方彬说,自己和刘美美谈了五年恋爱,眼看都要谈婚论嫁了。
    半路杀出个秦海,让他一朝回到单身汉。
    自己心爱的女人被别人抢了,是个男人都忍不了。
    陶然一针见血。
    “你忍不了,是因为你失去了长期饭碗,心有不甘吧?据我们调查,你长期没有正当的工作,干过中介,当过保险推销员,发过传单,但都干不长。在你和刘美美恋爱的过程当中,全靠她当老师的工资养着你。”
    方彬被陶然一阵怼,还想为自己脸上贴点金。
    “美女,咱说话能不能不这么直白,不管怎么说,我和刘美美之间还是有爱的。”
    “有爱,有爱你能杀了他?”
    “不是因爱生恨吗?”
    “你配谈爱吗?”
    “我不配,就她配?见异思迁也配吗?”
    罗蒙对方彬的恋爱观不感兴趣,对于他是为钱还是为情杀人也不感兴趣。
    他只想知道,方彬见没见过那个兔人。
    “从时间上判断,在案发现场,你应该见过那个戴着兔头面具的人。”
    方彬还很天真。
    “警官,我说了算不算主动交代?”
    罗蒙没说话,盯着他看了一眼,方彬立马识趣地说了。
    “警官,别用这眼神瞅我,我害怕。我见过那个兔头面具的人,那天晚上,我把刘美美带到秦海的住地,本来是想在楼下动手的。
    但我正要动手的时候,院门外有人在推门的声音。
    我害怕被人发现,把刘美美弄到了楼上,她应该是听到有人来了,拼命挣扎想喊救命。
    为了不节外生枝,我快刀斩乱麻,从她身后直接对准她的脖子就来了一刀,那血瞬间就喷了出来。”
    “你是如何做到在现场没有留下自己的痕迹的?”
    “警察同志,我不傻,电视剧看多了,最基本的常识还是知道的,戴个手套,穿个鞋套也不是多费劲的事情。在决定动手之前,我在家里演练了好几回,如何不让血液沾在我身上。”
    “好,说一说那个兔人吧!”
    “我刚抹了刘美美的脖子,楼梯间就传来了有人上楼的脚步声,我没有地方可去,只好躲到了阳台上。
    那个人来得快,但他戴着面具,我看不清他的样子。
    刘美美看到有人来,很激动,拼命对那个人喊了一声救命。
    我也以为他会救人的,但接下来,他的操作太令人意外了。
    我认为他是一个疯子。
    他对刘美美做了一个噤声的动作,然后从随身的背包里掏出一只兔子玩偶挂在了墙上。
    然后,伸了手指在刘美美的脖子上蘸了血在墙上写字。
    这一个晚上热闹得很,他正在往墙上写字的时候,院墙上又翻过来一个女人。
    我站在阳台上,她一眼就看到了我。并且质问我是谁,我只好从阳台上进入到靠阳台的另一间卧室里。
    她很快就上到了二楼,我听见了他们的对话,那个兔人应该是认识她的,他叫她苏非。
    他说了一句话,我瞬间高兴,有人替我背锅了。”
    “他说了什么?”
    “他说,苏非,不是你杀了她吗?我看见你抹了她的脖子。”
    “你看到的兔人有什么明显的特征吗?”
    “没有,只觉得他的个子挺高的。”
    “你是什么时候离开案发现场的?”
    “他俩从后窗前后脚离开之后,我从前院走了。”
    本以为从方彬这里得不到有用线索的时候,他却又来了一句。
    “警官,我应该看到过他的样子。”
    “什么叫应该?”
    “之前我没有确定,现在想来应该是他。凤凰山上的路你是知道的,又陡又窄。
    下山的时候,有一辆摩托车,他一直在我前面,我想超他的车,他一直不肯让我超,在路上走z字型。
    他一直在耍我,有的时候,他直接拐到小路上。等我以为再也不会和他相遇的时候,他又从小路上拐到我的车头前面。
    在一个弯道上,他故意让我超车,就在我快要超过他的时候,他突然又加速跑到我车头前面。
    我急打方向盘,还好及时踩了刹车,不然就掉到悬崖下面去了。”
    罗蒙神色冷峻。
    “他到底长什么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