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9章 我要自己挑选夫君
作者:无解   民国逃亡记最新章节     
    能力越大,责任越大,林自在上辈子在消灭变异动物和改造海洋环境上,几乎是殚精竭虑。
    而这辈子,她甚至都没什么兴趣了解这个星球,她只想着照顾好杜氏,两人快快乐乐衣食无忧地生活即可。
    即便不敢放肆使用意念,她还是觉得很自在。
    大梁国对女性相对较为宽容,女子可以和离改嫁,可以自由上街,也可以抛头露面经商。
    城西主街上共二十三家酒楼食肆,十七家大小杂货铺子,算上杜氏,一共有七位女掌柜,当然,都是小规模经营,真正的大酒楼、大店铺背后东家都是城中官员和富户,比如,最大的酒楼春水楼和胡记金店的东家就是胡仙师家。
    杜氏的食肆叫做赵家食铺,林自在曾建议取个诗情画意点的名字,但杜氏不同意,“这条街上都是叫老孙家羊头店、李麻子馒头铺,金家酒楼的,咱们也还是叫赵家食铺吧。”
    “那就叫杜娘子食铺。”
    “胡说,谁认识杜娘子是谁,还是得借你阿爹的势,生意才好做。以后这铺子也都是你的,就叫赵家铺子了!”
    林自在无所谓,不过是个名号而已,食铺的关键还在菜品口味。
    这段时间,林自在特地去春水楼和附近食铺都去探了店,这些饭店各有特点,但最大的共同特点就是:没有炒菜,没有辣椒。
    林自在本来只管记账收银,对后厨的事情不参与,如今却来了兴致,她和杜氏商量了一下,就在赵府大宅里开辟一块菜地,种上了辣椒和西红柿。
    杜氏巴不得女儿长进,一听说女儿要尝试新菜,立即同意。
    于是,在开业两个月,大家逐渐对仙师家的食铺失去兴趣之时,赵家食铺忽然推出两道新菜:麻辣豆腐、木须柿子。
    这两道新菜一经推出,就立刻引起了轰动。温阳城人一贯吃蒸煮的食物,如今听说有炒菜,就都争着到赵仙师家食肆,去品尝麻辣鲜香,嫩滑入味的麻辣豆腐,和色泽鲜艳甜酸可口的木须柿子。
    每道菜要二两银子,直接劝退了一部分食客,但赵家食铺每道菜每日只限量供应二十份,因而还是供不应求。
    之所以限量,倒不是林自在打算做什么饥饿营销,而是,她要长久经营下去,就不能太多触动这条街上同行的利益。当然,还有一条就是,她在赵府大宅里的种植的西红柿还没有成熟,空间里储存的比较有限。
    如今在后厨炒菜掌勺的,就是林自在院子里那个身材高大的妇人,林自在见她腕力不错,就手把手教她做了这两道菜。
    两道菜每天增加80两银子的收入,乐得杜氏每晚都做美梦,还在梦里笑醒。
    杜氏高高兴兴的,林自在心里也跟着高兴。
    这天,她整理了一下空间的食物,意外发现竟有一大批玻璃瓶和罐装的啤酒,看生产日期,有的是八十年代的,有的是九十年代的,还有一大批是去黄石布阵时,一股脑收取的米国啤酒。
    她将啤酒逐瓶打开,倒入一个小坛子里,封好了,带到食肆里,让食客免费品尝。
    “这什么东西?焦黄的还带着沫子,莫不是马尿?”一个老顾客立即质疑道。
    “这是啤酒。”林自在端起一碗啤酒,喝了一口,她对饮酒没什么兴趣,也不打算在食肆大量销售啤酒,只不过是帮着杜氏保证食肆的营业额罢了。
    陶午今天又来了食肆,他也倒了一碗,喝了一大口,一言难尽地咽了下去。
    “啊呸!”一个食客喝了一口立即吐了出来,“果然是马尿,臊哄哄的!”
    “哈哈,说得你好像真喝过马尿似的!”同席之人取笑。
    “很美味!酷暑里喝着凉爽的啤酒,别提多舒服了!”没想到还真有食客喜欢,那人喝了一碗又一碗,最后腿一软,瘫倒在地上,醉得一塌糊涂。
    众食客大惊,“好大的酒劲!”
    林自在只得让赵府的马车将醉汉送回家中,好生安顿。
    隔了两天,那醉了的食客,又来喝啤酒。这次有了心理准备,喝到微醺,就笑嘻嘻会帐走人了。
    食肆里爱喝啤酒的食客越来越多了。
    林自在很喜欢接触土地和植物,她每天早起都带着两个小丫头在地里忙活那两亩辣椒和西红柿,悄悄做些催生。若是有人好奇问起食材来源,她总是神秘兮兮地说:“天机不可泄露。”
    人家立刻了然点头,表示明白。
    林自在也不知道他们明白了什么。
    ——其实,最惊奇的是杜氏,只是她什么都不问。
    空闲的时候,林自在将绿色和咖色的玻璃酒瓶敲碎,用意念将之磨成圆圆的玻璃球,或者给玻璃球穿孔,以此来锻炼意念。
    练了几箱子啤酒,林自在已经能自如雕刻镂空的玻璃球了。
    她把玻璃球分给院子里的女仆和小丫头们玩,她们惊喜极了,“姑娘,这琉璃真舍得给我们吗?姑娘可以自己串手串,可以做耳环的!”
    林自在一想到自己把啤酒瓶做的玻璃球戴到耳朵上手上,就想发笑,挥挥手说:“都拿走,都是给你们的!”
    大家一阵欢呼。
    没几天,赵府的女仆人人都戴上一串或绿色或咖色的“琉璃”手串,有手巧的还用细碎的小珠子做了珠花或珠钗戴,看得林自在乐不可支。
    杜氏自开了食肆,整个人有了新的寄托,容光焕发,人也年轻了许多。
    这天,陶都头忽然来了食肆,见到陶午,有些无奈。他早跟儿子说过,放在从前还有几分可能,如今阿蘅阿爹是仙师了,他就完全失去了迎娶阿蘅的资格了。
    现在看,这小子根本没听进去啊。
    一转眼,见到杜氏,他又是一愣,这个妇人年近三十,居然变得更加美艳了。陶都头心情复杂地说:“赵仙师应该可以安心了。”
    见杜氏不接茬,又一脸纠结地说:“那个,那个杜娘子,有人到官府告了你们食肆,说你们这种脚店,只能卖酒,不能酿酒,你们家的那个啤酒......还是,还是先别卖了的好。”
    “是谁去告状的?”杜氏大怒。
    陶午也蹭地蹿过来,“我去揍他!”
    林自在听了,立即示意杜氏稍安勿躁,“阿娘,咱们别难为陶都头了,不卖就不卖吧,咱们以后安心做新菜。”
    “对对!阿蘅说的对!”陶都头连连点头。
    陶都头拉着陶午走了,林自在低声劝慰杜氏,“咱们虽然有着仙师亲属的名头,但家中只有咱们两个,还是收敛一些比较好。”
    杜氏立即想通了,“阿娘都听你的。”
    空间里的啤酒喝了大半,林自在磨玻璃球也磨够了,所以很干脆地停了啤酒销售。有几个食客喝不到啤酒,大为遗憾。
    ***
    城主府四公子凌安最喜欢吃木须柿子,凌霜带着他去吃过几次,林自在与他们越来越熟络。
    渐渐知道,原来凌霜并不是城主夫人所生,她的生母只是城主大人的一个妾侍。
    “主母愿意带我参加宴会,无非是因我与阿蘅小姐年龄相仿罢了。”凌霜看了一眼专心吃着木须柿子的凌安,对林自在自嘲地笑。
    “我们无法选择自己的出身,但我们可以选择朋友。”林自在微笑,她还挺喜欢这个姑娘的,林自在举起右手,示意她也举起右手,然后轻轻与她击掌。
    “啪!”清脆的击掌声,让两人都笑起来。
    凌安见了,立刻放下筷子,也过来与她们各自击了一下掌,才回去继续吃饭。
    凌霜歪头看着楼下街道人流如织,慢慢说:“如果,夫君也可以选择就好了。”
    这次,林自在沉默了,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这是谁都无力更改的规矩,所以,她还要时不时就要给杜氏敦促一下,防止她哪天心血来潮就给自己定亲了。
    凌霜转过头来,“主母要将我许配给胡仙师的侄子。”
    “你才十三岁!”
    “大家不都是十二三岁定亲,十五六岁成亲。”女孩子说到成亲,还有些害羞,凌霜的脸颊微微变红。
    “胡家是很大的家族对吧?”
    “是的,他们虽是外来人,但这几十年就因出了一个胡仙师,家族兴旺,下面还有多个分支......”凌霜苦涩地说:“凌家虽然势力也不小,但是一旦对上胡家,少不得还得避让几分,我,对于嫁进胡家有些忐忑。”
    “为什么?”
    凌霜抬起头对林自在一笑,“别只说我,说说你,你阿娘给你定亲了没有?”
    “没有。我要自己挑选夫君。”林自在摇头。
    凌霜立刻瞪大眼睛,“自己挑选?”
    “对啊!”林自在笑,“阿爹不回家,也有不回家的好。”
    话音刚落,她脸色就一变,只见街边一个风神俊朗的男子,一身青色衣袍,负手而立,正抬头似笑非笑地看着她。
    林自在遗憾,她这嘴就跟开过光似的,以前有个电水壶,用了四五年,她就念叨了几句:这个壶也不坏,我想换个新水壶!
    结果第二天那个电水壶就坏了。
    这会儿更是,只念叨了一句,就把修仙者给招来了。
    凌霜顺着她的视线看过去,立即倒吸一口凉气,“赵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