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零二章 小补一下23号的
作者:叶公好龙A   我的1995小农庄最新章节     
    我的1995小农庄正文卷第七百零二章小补一下23号的余启安在陈王庄这帮小娃子里的受欢迎程度,那是仅次于陈凌的。
    虽然不常来。
    但是只要说到‘姓驴的’,大人小孩儿都乐呵,都对他观感很好。
    他这人就是这样,身上没啥脾气,天生自带亲和力。
    身上也没点城里人的坏毛病。
    跟谁都玩得来。
    尤其是谁家的饭也敢吃,也不嫌弃脏净,人家蹲着他也蹲着,人家坐砖做石头,他也跟着来。
    看到好玩的,还肯花钱买,让乡亲们挣点外快。
    这样的人,谁不喜欢呢?
    所以说,余启安这老小子一来村里,最高兴的不是陈凌一家,是村里的小娃子们。
    来到村里连陈凌家都没走到。
    就被各家的大人小娃子拉着进家去了。
    今年山里鸟雀特别多,全是一大群一大群的,摘野果的时候,顺便下几个套子,或者挖几个土坑,用瓦片搞几个陷井。
    那些鸟好抓得很。
    撒点麦麸就能引来一群。
    娃子们不让去山里玩,在村里也能抓到很多。
    这个时节,晚上天冷了,有些不会搭窝的笨鸟,专门往各个村寨的人家里钻。
    墙缝里,牲口棚里……
    只要有点空隙,就住的哪儿哪儿都是。
    尽管晚上搬了梯子去堵吧,绝对不会落空。
    娃子们最喜欢抓的是一种类似于麻雀的鸟儿。
    长得也很像麻雀。
    全身麻色,但没有麻雀两腮的花纹,便管它们叫麻杆子。
    这类鸟,跟麻雀一样懒,一样的笨,不会自己搭窝筑巢。
    冬天只会往农家的墙缝里钻。
    要是抓住了,比麻雀还好养活。
    喂点陈芝麻烂谷子的就行了。
    在本地这种鸟不讨喜。
    肉不如麻雀好吃。
    吃起农田里的粮食却比麻雀糟蹋的还要厉害。
    但抓起来,交给余启安,就可以卖上好价钱。
    要是能把麻杆子的脖子下面养出‘黄色’或者‘红色’。
    成了‘红脖子’麻杆子或者‘黄脖子’麻杆子。
    价钱往往能翻倍。
    这是小娃娃们乐于做的事,既能玩鸟,还能卖钱,绝对比找知了壳好玩。
    除了麻杆子之外。
    最受欢迎的要说山雀类的还有相思鸟了。
    山雀类的以腊嘴山雀最好抓,也最好卖上钱。
    其实白头鹎和画眉也好抓的。
    但白头鹎太聒噪,野画眉抓到家又不好换食,养不好就会死。
    所以就还是麻杆子、山雀和相思鸟这三类。
    好养活,也好看,养熟了会花叫。
    说起来,村民摘野果,养点牛什么的,不是陈凌出主意,就是跟着在陈凌屁股后面学他。
    唯独这抓鸟跟编鸟笼子这两个活计,那是谁也没教。
    全是各家自发性的去做的。
    村里谁也不傻。
    来了这么多次外地人了。
    知道那些不常来乡下的城里人对啥感兴趣。
    什么鸟笼子、鸟,有时候是孩子喜欢,有时候是大人喜欢。
    这类东西大人喜欢起来,那比孩子们上瘾多了,一要就是一大堆。
    所以他们碰巧抓到了就在家养起来。
    他们可听说了,陈凌入冬以后,很快就要给他们家老二老三摆酒了。
    到时候他那些朋友们都来呢。
    所以就都准备着。
    于是余启安这次一进村,那是看了一家又一家,从早晨一直转悠到接近晌午。
    老小子虽然也有点累,但是心里很高兴。
    因为切身感受到了村民们的热情。
    不过他私底下也会跟陈凌讲,他现在对鸟没那么大兴趣了,除非碰到特别好的,才会养上一只两只。
    数量少点,但是鸟一定要好。
    另外他现在对鸽子跟各种马感兴趣。
    甚至不能说感兴趣,要说一句着迷才行。
    陈凌听到他这样讲的时候,总忍不住想笑:“真有那么喜欢?”
    “昂,我喜欢啊,我特别喜欢……”
    余启安语气特别重,一副喜欢到骨子里的样子:“你不觉得鸽子跟马身上都有种很优雅的感觉吗?”
    优雅?
    陈凌突然想起自家小青马,顿时心里一阵膈应得慌。
    你说小青马不好吗?
    不管品相,还是体质,不管是骑乘还是驾辕拉车,都挑不出一点毛病。
    就是这性格……
    “富贵,怎么不说话了?”
    “啊?没事,你继续说……”
    “我是说,你上次说的,那个艺术界的前辈也在村里落户了,我怎么半天也没见到呢。”
    这说的是陈小二了。
    陈小二在艺术界属于极有天分的,几次春晚也让他在艺术界水涨船高。
    余启安又喜欢交朋友。
    肯定来了就要奔这个去的。
    “昨天回京去了,他爹身体不好,又住院了。”
    “啊?这么不巧?我们刚从北亰过来,他又回去了?”
    “是啊,他前脚刚走,你们后脚就来了。”
    陈小二也是昨天下午回去的,还是何家文他们吃过午饭离开后,陈凌开了梁红玉家的汽车把陈小二送走的。
    “那大海跟山猫呢?他俩要来不?”
    “他俩也得过一阵子才过来呢,都有事,山猫他们还在云贵,大海倒是不忙,就是下半年被调用走了,离得更远。”
    “啧,没意思。”
    “我靠……我都准备陪你好好玩几天了,你说没意思?”
    “那你能跟我一块去苗寨吗?”
    “呃,不能。”
    “看吧,你这一家老小的,离不开人,大海他们就能陪我去。”
    陈凌顿时无语:“……”
    这老小子是真不像三十岁的人。
    妈的,等我三十岁的时候,孩子大了,我也要这么潇洒,这么无忧无虑。
    “别急着去苗寨那边疯玩呢,你那些驮马赶紧弄走,天天在家吃喝拉撒要管,比我养别的牲口费劲多了。”
    陈凌说完,又补了一句:“记得给我留一匹,当我的辛苦费。”
    余启安眉头一挑:“行,那你养的鸽子得送我一对。”
    然后就说,其实他早就准备好了,只等小绵羊有空闲的车了,到时候一车拉走。
    省城有他朋友接应。
    据说他那朋友也是艺术界的,拜了省城的一个老前辈,跟家吃住,有两三年了,在当地混得很熟。
    说说笑笑,玩玩闹闹,回到农庄。
    不过嘛,从村里路过的时候,由于知道余启安来了,王真真专门跑过来,把养在那边院子里的两只鸟儿给提了回来,说是让启安哥哥帮她教鸟说话。
    这两只还是春天的时候王真真从果树上老鸹窝里掏的老鸹蛋跟杜鹃蛋。
    当时小丫头很气愤杜鹃鸟把鸟蛋产在别的鸟窝里的行为。
    于是就把杜鹃的鸟蛋跟乌鸦蛋拿出来,一块孵化。
    到时候专门给小乌鸦吃多点。
    杜鹃鸟就吃少点。
    想让小乌鸦长大了,从小杜鹃鸟身上报复回来。
    但是嘛,喂着喂着,两只鸟都很听话,都很亲人,也没法区别对待了。
    两只鸟一样的喂虫子,长得飞快快。
    而且小乌鸦啥都吃,好养活,比杜鹃鸟长得快得多,浑身乌黑发亮,很是壮实,就算杜鹃鸟真的性子凶恶了,它也不怕被欺负。
    王真真还给乌鸦脖子上戴了个红领巾,纯黑的羽毛配上红领巾,还怪好看的。
    小丫头想着等冬天放寒假了,就让陈凌帮她抓一只母乌鸦凑成一对。
    不过,最近从动画片上看到乌鸦会说话,就老是想让陈凌帮她教乌鸦说话。
    陈凌哪里会这个。
    就说等啥时候你启安哥哥来了,让她给你训练乌鸦。
    于是余启安这一来,就被小丫头抓了包。
    余启安小两口对王真真也喜欢得很,自然是满口答应。
    白惠宁还专门给小妹妹带了礼物。
    高高兴兴的回到农庄这边,把两只鸟放出来。
    然后王真真养的乌鸦就给了余启安很大的惊喜。
    因为这乌鸦不仅一点也不怕人。
    而且还极为聪明,很听王真真的话。
    只要是余启安指挥着王真真来,那乌鸦根本不用教很多次,就知道自己捡石头,捡树枝,叼到固定的位置去。
    乌鸦表现的这么好。
    这里边就没有陈凌的功劳了。
    主要是被人从小养大,跟人配合起来就顺利。
    加上乌鸦、喜鹊这类的鸟本来就是很聪明的鸟。
    能听懂一些简单的话。
    当然这个听懂就仅限于跟家里养的猫狗那样的听懂。
    对于余启安来说,这个就无异于边牧跟普通傻狗的区别,一个劲儿嚷嚷陈凌家养的东西怎么就都这么聪明呢。
    陈凌嘴上直喊冤枉,这乌鸦跟杜鹃,他是真没怎么管过。
    就是喂食,那也是王真真抓的虫子。
    他就从来特别照顾过。
    但不管他咋说,余启安是被勾起了兴致,陪着王真真各种训练那乌鸦。
    还趁着睿睿不在,把他的小乌龟全拿出来,让乌鸦摆弄。
    白惠宁来了,放下了带的东西,就上楼去跟王素素娘俩说话去了。
    陈凌看余启安带着小丫头玩得起劲,连嚷嚷着要的鸽子都忘了。
    他就去后院厨房做饭。
    余启安跟别人不一样,也不用特意弄一桌酒菜,家常菜就好了。
    就把昨天剩的面条蒸了一下,就炒了两个小菜,一荤一素,荤的就是小野猪肉一道过油肉,素的就大葱鸡蛋。
    蒸好面条把菜倒上去再一焖,香喷喷的吃完,再烧一锅咸蛋合适的蛋花汤,美滋滋得很啊。
    只不过陈凌才刚刚把蒸面条做完,菜炒好,还没来得及炒好。
    前边院子里就传来小娃子气愤的大喊大叫声,还有二黑的汪汪怒叫声。
    陈凌就赶紧走出去看。
    一看才发现,原来是睿睿回来后发现自己的乌龟被余启安祸害了,带着狗满院子追余启安呢。
    王真真在旁边大喊,启安哥哥快把乌龟放下。
    余启安一边跑,一边扭头喊,我就不放,臭小子回到家连叔叔也不叫,就放狗追我,枉我给他带那么多好吃的。
    睿睿听了,追得更猛了,看到小主人生气,黑娃小金汪汪叫着也扑了上去。
    阿福阿寿也蠢蠢欲动,不断拿眼睛瞟陈凌,一副只要陈凌点头就往前冲的架势。
    陈凌见状赶紧制止了两头憨虎。
    心中无语至极:尼玛的,姓驴的真行啊,一来家里,就搞得鸡飞狗跳的。